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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太好,但是要最好的。
有點自相矛盾。
 
在我的認知中,最純粹的感情是最好的。
我最喜歡的禮物,可能是一張遠方捎來的明信片,
寫在課堂測驗紙上的 Memo,贈品的種子。
但大費周章製作影片,蒐集些什麼又太過了。
 
是不是因為我不夠好,所以不值得擁有別人更好的對待?
那些感覺起來很棒的物質上的東西,我有能力自己去取得,
那些東西對我來說太好了,我不需要。

一些隨手可得卻有趣的東西,價格便宜卻價值無限的東西。
  
 
 
 

做自己能力可及的事情就好了,用自己本來的面貌就好了。
討厭尷尬和負擔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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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聯合報推出新青年專輯,昨天是三之一。
邀到兩位作者的稿,一是朱天心,另外一位是羅毓嘉。
我非常非常喜歡朱天心的這篇文章:青年為什麼神聖
他裡頭的觀點大概百分之九十和我吻合,剩下百分之十是他帶給我的新視野。

(他說認真的人,早就在生活裡實踐,搭公車捷運走路、家用電器的使用減至最低、過減約的生活......)
另外一篇我認為應該會有很多人喜歡,青年為什麼憤怒。  
 
 
 
 


我喜歡用理性的觀點與思辯去討論公共議題。
用經濟的角度分析就是一翻兩瞪眼,但是所有有爭議的都是政治問題,人的問題。
但是大家不太愛搭理我,連我的同事也覺得我不可"理"喻,
為什麼我不能像平常人一樣,在 FB 上看到一些有關公共議題的影片按個讚。
我思考,我有我自己的觀點,我討厭煽情卻沒內容的東西。太黏膩。
 
我並不是討厭青年為什麼憤怒這篇文章,
以文學的角度來說,它很有張力,大量的把時下的現況、用語,
用一種很藝術性的外皮包裹起來,容易讓人有共鳴,讀完也的確有憤怒感。
但是裡頭不諱言的有很強烈的政治立場,以及太過的反諷。
那種反諷大概就是我在極度生氣、沮喪的時候寫網誌會有的酸度。
羅毓嘉是個很資深的憤青,從他的文字來看可以了解到他的確夠憤怒。

但是人是不可能一直憤怒的,憤怒不是個 steady state。
而我們憤怒的目的是什麼?我們又為什麼憤怒?
簡單來說,你那麼憤怒要幹嘛?無非是想要好日子。
所以一切的情緒都不該持續太久,憤怒完我們要回歸理性,
知道我們該怎麼做,我們要有組織,我們要有行動,光是憤怒不夠的。

所以我認為應該先看憤怒那篇文章,再緊接著讀神聖那篇文章。
青年之所以可貴,是因為我們還很柔軟,
我們因為環境的不公平不正易而情緒波動,然後我們很快的恢復理智,
我們還很年輕,很衝動,所以我們可以快速的行動,找到可行辦法,
我們討論,我們沒有經驗,我們太過青澀,可是我們學得很快,
我們反應快,我們可以知道該如何做,而且做得好。
  
 
 
 
 
 
 
 
 

因為我們的腦袋還沒僵化,我們可以思考出一個更好的未來。
該要憤怒,憤怒完以後,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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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要開始環東半島旅行 XDD
還欠下九族遊記一篇 (?)、嘉義遊記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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