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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因為本人的死會,故近期內將再度關閉網誌。
畢竟,一個人的時間是有限的,
不能想要看閒書又想要打球卻還得要陪伴另外一個人,
所以,我只好放棄打網誌。

哈哈哈,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應該很多人都會嚇到吧!XD
陳愛買,我只能承認我真的有綜合性強迫症!(攤手)~

也沒有因為不打網誌所以時間變多,
只是,如果不打網誌不上MSN不接手機,
人和人的連結其實並沒有想像中的密切,不是嗎?

只是想要某個野蠻的人硬生生闖進我的生活。

看完了《情人的城市》by  鐘文音   裡面有一句西蒙‧波娃的話,
她說:生平第一次,感到在智慧上受人統御。
這輩子,可以感受到一次跟波娃一樣的經驗就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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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巧克力鍋以後今天我又一創舉---用電磁爐爆爆米花,我真的很酷(蠢?)!
嘗試了很多種直接用電磁爐的方法,避免熱燒紅,
最後只搞的自己像是洗頭洗到一半,不繼續洗下去不行。
雖然真的是爆起來了,結果還蠻糟糕的,鍋子還因此報銷了一半。
這個經驗就是告訴我們,平平都是30塊錢,拿去7-11微波一包爆米花比較實在。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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煩死我了,最近我覺得...真的很煩,
有個人讓我覺得很討厭,我真的很久沒這麽討厭一個人了。
嘖,我只能說怎麼會有人這麼顧人怨。
偶爾是人很好,可是大部分是很令人覺得討厭。
討厭到我不想要把這個人寫在我發洩情緒的洩恨筆記本上,
連寫出他的名字我覺得都是一種褻瀆,對我的筆記本來說。
真的太煩人了。(翻桌~~三連翻 後空翻 單手側翻)

我這種個性一定會有人討厭,
就算全世界的人都討厭我,有你喜歡我就夠了。
所以我應該要把這個討厭的人,當作理所當然的討厭我,
或許我會比較釋懷一點。

〝別人不把你當一回事你卻對別人耿耿於懷不是很笨嗎?〞
曾有人這樣跟我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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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的奸詐一點,
我想要變得奸詐一點,
我想要變的奸詐一點!
到底要怎樣才能變的奸詐呢?

原來在別人眼裡我是個...正直的人阿?
我一直都以為自己的行為是很冷漠很事不關己很獨善其身的....
有人說我正直還真是嚇到我了。
我想要變〝奸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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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面試王山姆:

希望你面試已經上啦!

還有我味噌已經抓到黃金比例了,
整個就是高手阿我!
(哪來的自信,明明寫也煮過三次而已)

紅茶不會跑掉,
有我每天去〝ㄍㄠ官〞,近期內不會倒閉! XD

反正就是這樣,
報告要好好做啊!
雖然我自己的報告也瀕臨開天窗了。

或許之後會很忙,計畫又泡湯,
反正大不了就暑假殺到東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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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可以圓滿落幕真的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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