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處於一個該當paper machine 的階段,

但因為實在太放空了,加上我旁邊的同事在吃肉骨茶麵,只好來打個網誌。

昨天早上搭最早的一班高鐵回台北,一路上都在看血棋局。

這真是近期看到很精彩的第二本小說,上一本是怪物先生。

雖然血棋局在中間就可以猜到後面的劇情,可是即使猜到還是覺得這個設定非常的巧妙。

最後有個小part我沒想到,也是讓我蠻驚豔的。

總之是一本融合了心理學、精神病理學,以及推理性十足的有趣小說。


昨天把目錄訂好了,是一個準備要衝刺期末報告的概念,

把整體報告調整成我想要的東西,然後給日向看,但是基本上他不會拒絕。


謎樣的他裡面有一段是鶼美的朋友到鄉下找她,然後把她的秘密洩漏給大叔知道。

然後哲學大叔很稀鬆平常的說,女性就是很輕易會洩漏女性密密的物種阿!

而鶼美的秘密就是她是別人的小三。


昨天學姐拉著我講八卦, 一發不可收拾得一講就講了兩個小時,

不過因為實在太有爆點,所以其實我壓根就忘記要寫報告這件事情。

學姐說這個八卦不能跟日向說,雖然學姊猜測日向已經知道(假設為 common knowledge 情況)。


中午李批請客,順便去銀行辦事情,所以下午有點晚才回到辦公室。

簡單來說昨天的工作進度跟本幾近為零,為了要補足進度打開120%mode很快的就六點半。


匆匆忙忙的感去上課,不過好險還算是早到。

途中還買了法胖麵包店的法式長棍,因為只有上課會經過那間麵包店,

而每次下課他都已經關店了,所以昨天就在上課前買了麵包。

剛好tree沒有吃晚餐,好險有東西可以分給他吃。


閃亮肩膀在上課前問說能不能拍照拍下我的褲子,當下真是害羞。

不過聽到下一句話就有點難過,因為他說他正在找一些圖騰花樣(我的褲子是圖騰),要刺青在小腿上。

繼七爺(ss)、el mar(s-a),我實在已經好久好久沒看過ss級小腿,

過了這麼多年閃亮肩膀也是唯一一個再度激發我小腿控的人,想不到他要在他的完美小腿上刺青。

雖然也不是我的腿,可是還是私心希望他保持潔白無暇勻稱又長的小腿阿......QQ


昨天阿亮也有來,然後我和阿亮和小奇被在分在同組編舞,覺得很好玩。

一開始編得很難,不過還是在我們可以handle的程度上。

雖然膝蓋還沒好,可是可以跳舞真的太好了,笑得很開心。


回家後順便繞去小七領了包裹,是我在網路上買的便宜拼圖。

這種東西真是一打開就回不去了,瘋狂的拼到十二點半,才體力不支的洗澡睡覺。


今天早上六點半又起來繼續拼圖,覺得這種瘋狂想要拼圖的動力到底是從身體的哪裡冒出來的呢?

最近放空的時候、坐車的時候、拼圖的時候,其實都在想我要去演講的內容,

實在覺得自己的生活和過去的生命經驗沒什麼好分享的阿....

阿阿,禮拜五就要先交題目了,還是沒想到聳動的標題.....


差點因為拼圖遲到,不過好險沒有!!!

因為大頭今天就坐在簽到簿前面的沙發,看著大家一個一個去上班那樣。好險沒遲到!


然後大頭今天跟日向說了昨天學姐說的八卦,日向跟我說了以後叫我不能跟學姐或李批說。

恩,這裡有三種可能,第一是日向真的今天才知道這個消息。

第二是日向猜測到我昨天知道這個消息,內心早就想跟我討論,所以故意跟我放這個消息。

覺得第一個的機率頗小,如果真的是這樣,代表日向還不夠強。

我也覺得第二的機率很小,因為昨天我們是密談,應該不可能被偷聽,所以日向不會猜到我知道這個消息。

就算猜到,也不應該在今天這個這麼巧的時間點提出來才對,少說也會忍一下吧!

而且如果他知道,今天跟我說的時候還能這麼自然,就代表日向真的超會演戲(但他何必跟我演戲呢?)。

最後一種可能是大頭故意指使日向和學姊各自來跟我放消息,想測試我有什麼反應。

哈哈哈,最後一個最扯,因為我只是個小咖,完全排除這個可能。


昨天跟學姐李批吃飯,今天跟日向吃飯。分別聽到對方的內心話,覺得很有趣。

好久沒聽日向講這麼多話,想必他真的憋壞了那樣,原來主管真的不是好當的。(本日金句:林盃phD捏)


今天和WT談了愛,因為他最近在看Osho的書。

不過我覺得Osho還是差我的斯瓦米一些,我還是比較崇敬我自己的大師。

昨天看了co author的文章,讓我思考了所謂關係這件事情。


我曾經問過一個問題,喜歡巧克力的喜歡和喜歡一個人的喜歡是不是一樣的喜歡。

這就是指愛的本質到底是有差異的,還是只有量的差別,

這個問題就好比當初牛頓思考光是一種粒子還是一種波一樣。

最後證實了光具有二元性,他同時是粒子也是一種波。

所以或許愛也有二元性,可以同時用不同的本質和不同的量去衡量。


因為我們不是那種關係,所以不可以用那種關係的特定的形式對待彼此。

我從來沒想過這種事情,原來在語言上,別人就會有這樣令我詫異的想法。

所以其實我(自以為的中性)的語言與行為與態度與太過直接的對待朋友的喜歡,並不是我想像的那樣。

就好比光通過光柵以後發生了色散,發光的那個點卻以為自己還是白光一樣,不知道它變成了別的顏色。

可對於喜歡的人(不論性別)、事物、特質,開心且微笑的把這些喜歡的東西直接握在手中,有什麼不好?


WT說Osho說如果你真的愛一個人,當他發生外遇但快樂時,你也會發自內心的為他感到快樂。

以前的我會百分之百支持這樣的論點,因為我覺得一旦有更快樂的存在,次要的快樂就會被捨棄。

可是其實人類是一個活在四維空間的生物,考量到時間的維度,

他這段時間想要最快樂,最快樂的時光匆匆過去後,下一段時間就追求次快樂....以此類推。

所以人類過度耽溺於快樂時,就有可能向飛蛾撲火般失去理性的只順從本能而傷害別人。

繞回原本的議題,我想或許只能用快樂去推敲愛,

就像跑計量無法直接只到可衡量的解釋變數時,退而求其次的使用觀測變數。

或許快樂的樣態就可以推測到愛的不同本質與量。


但打了這麼長一篇,其實我還是覺得愛是直覺的。

最近閃亮肩膀一直在他的FB上發表有關如何提升戀愛機率的文章,他自己的主張。

簡單來說就是把自己放進異(同)性group,改變自己的內在涵養與外表亮麗程度,就能提升戀愛的機率。

可是我還是覺得愛是更直覺的,不會被外表、語言、假裝的行為給蒙蔽的物質。


然後我終於知道自己哪裡變了,

以前的我直接到讓人覺得太銳利,直接到太理所當然。(這也是大叔把嫩妹的絕招)

現在的我太過柔軟,而這種柔軟的直接實在太奇怪了。

有一種睡了一場覺終於醒來的感覺。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blueshark 的頭像
    blueshark

    murmur from US

    blueshar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