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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東西。

 

回家就是要看MOD的電影,看完了里斯本夜車和天聲男孩。

前者是翻拍原著小說,那本我只看了三十頁的小說,然後被改編了頗多。

讓我在意的,寫在額前的電話號碼,竟然沒有出現在電影當中。

 

人類的故事,好像就是那樣,沒有更特別的。

不同的只是呈現的方式,甚至連呈現的方式,也逐漸不夠新奇。

但是新奇會出現在無法完全涉獵的生命當中,因為人的生命太過短暫而新奇吧。

 

總之,我從別人的眼睛試圖去看里斯本夜車,然後我仍然缺了一大塊的人生拼圖。

這是一個談論愛情的故事(吧),探索自我的同時、形塑人生的同時,似乎免不了愛情。

不管如何荒謬,似乎只要用力的愛過一次就沒有白費(嗎)。

 

因為阿多喜歡明信,所以似乎我也開始又重新去想明信的事情。

想著為何愛可以成為他寫詩的養分,也想著到底能多愛才能這麼痛。

人最終是無法了解另一個人,再怎麼親密的人似乎都無法。

人與朋友的關係,就像瞎子摸象。

或許每一個部分的你都是真實的,可是你不會讓同一個人知道完整的大象是怎樣。

甚至某些人永遠透漏的都只是象鼻,從未有人理解過耳朵或尾巴。

那些深藏在自己心中的部分,只有自己知道。

 

當別人自以為瞭解你的時候,你是否也曾經嘴角揚起一抹笑?

不戳破他,因為你還需要有人為你的象腿剪指甲、為你的耳朵清理耳屎。

那些鮣魚般的存在,你需要他們,也需要他們需要你。

 

其實你知道你自己是怎麼樣的,而你也知道你表現出來的是怎麼樣。

就像紐時的這篇文章:除非你夠有名,否則還是別做你自己。

文章提到的自我監察度,說穿了就是能否像變色龍一樣調整自己去迎合別人。

當你了解到自己是在玩一個社會化的遊戲,不斷的去批判和反省時,你會越玩越好。

大部分的女性都不太會玩這種遊戲,可一旦出現會玩的人,他們是可怕的。

 

就像里斯本夜車裡面,阿瑪迪歐所寫下的文字:

"對死亡的恐懼可以說是,害怕自己無法成為期待中的樣子。"

所以當我們遺留一部分的自我在一個陌生的國度,是因為在那個陌生地方惺惺作態的自己,

只是一個有趣的嘗試,或許也是因為如此人們出國的時候可以更加的解放。

 

不要試圖改變別人,因為你看到的只是一小部分。

也不要改變別人看見的自己,因為那是你想讓別人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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